矿区规划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等,并配套供电、运输、供水、供热等。主要规划目标如下:煤炭生产:全矿区共划分为 6 个井工矿井,1 个露天矿田,矿区总规模 36.9Mt/a。
煤炭洗选加工:矿区不易设集中选煤厂,本规划暂定在各井(矿)田工业场地内
均规划设置矿井型选煤厂。
供热:各煤矿工业场地分别建供热锅炉房,采用电锅炉。
矿井水处理措施:
对于矿区内的矿井(坑)水,在各矿工业场地内建设矿井(坑)水处理站,从矿区内盛源煤矿矿井水的历史监测数据来看,本矿区矿井水监测指标基本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要求,但溶解性总固体、总 硬度较高,属于微咸水。因此若将该矿井(坑)水回用于某些对水质要求较高
的生产环 节时需增加脱盐处理工艺以达到回用水的水质要求,目前矿井(坑)水脱盐的方法主要有 3 种,即化学法、热力法和膜滤法。
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对于矿区内的生产生活污水,在单个项目中实行雨污分流制,并在各矿工业场地、辅助设施区建设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站采用“机械格栅→予曝调节→接触
氧化→斜板沉淀→压力投药→管道混合→微絮凝过滤→活性炭吸附→次氯酸钠消毒”的工艺,处理后的生产生活污水首先回用于选煤厂生产补充水,多余部分处理后满足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要求回用于各煤矿其它地面生产用水,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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