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
北:八一路(松山湖大道);
南:同沙水库大坝北侧规划道路—同沙科技园边界;
东:莞深高速;
西:黄公坑跨线桥—同沙生态公园东界。
产业发展定位:为保证经济产业与环境保护稳步提升,降低土地资源制约,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更新利用土地、集约化发展等策略进行区内结构性改革,着力发展优势及智能装备制造业、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商业等主导产业。
地表水环境影响:
集聚区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生产性工艺废水及生活污水两部分。集聚区工业废水需预处理至满足《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的要求及污水厂管网接纳标准后方能排入市政管网(不含重金属废水),生活污水均经预处理达到省标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预处理达标后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入石鼓污水处理厂,经石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莞运河。但本环评建议针对生益电子和明崴电子两家企业所排含重金属废水,需自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进入石鼓污水处理厂
声环境影响评价:
集聚区噪声主要为各工业企业生产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等。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的位置,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相互交叉影响。交通噪声,在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好相关的防护距离并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集聚区外各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集聚区营运期固废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三部分。集聚区一般固废由各企业暂存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集聚区内各企业需按相关规范要求自行建设固废暂存场所,并交有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则由集聚区环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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