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为新建,占地面积为23926.66m2。项目产品非金属矿物纳米材料30000t/a、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50000t/a。
生产工艺:①非金属矿物纳米材料:原料(外购氧化铝、矾土、石灰)—配比—电熔—冷却—球磨—成品;②建筑新材料及制品:原料(外购硅酸盐水泥、矿砂、添加剂)—配比—均化混合—成品。
生产设备:变压器4台、熔化炉4台、储料罐8台、提升机4台、混料机6台、空压机4台、输送机8台、包装机4台、球磨机4台、搅拌机1台、冷却机4台、破碎机1台。
施工期:
1、严格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2〕9号)等相关要求,确保文明施工要求的6个100%得到执行,防止扬尘对周围产生不良影响。
2、制定科学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时序,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减少项目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干扰。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金属矿物纳米材料破碎、均化上料、出料粉尘和熔化炉废气,建筑新材料上料、出料粉尘。1#生产车间非金属矿物纳米材料破碎、均化上料、出料粉尘配备一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熔化炉配备一套旋风除尘+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一起通过1根排气筒(DA001)排放;2#、3#生产车间上料、出料粉尘配备一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一起通过1根排气筒(DA002)排放;4#生产车间非金属矿物纳米材料破碎、均化上料、出料粉尘配备一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4),熔化炉配备一套旋风除尘+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一起通过1根排气筒(DA003)排放。DA001和DA003颗粒物、SO2、NOx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066-2020)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要求;同时颗粒物也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DA002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浓度<10mg/m3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养护残次品和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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