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总投资5686万元,环保投35万元。总建设面积16129.15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厂房13761.64平方米,办公室2352.99平方米,辅助用房14.52平方米。本项目安装防水线束生产线2条,购置立式注塑、卧式注塑机、裁线机、剥线机、检测设备等生产设备及辅助等设备。并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围墙、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000万条防水连接线束的生产能力。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二次使用。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焊接烟尘经焊烟处理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排放限值。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边角料、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项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暂存和管理、运输。项目需配套建设不低于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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