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湖亿*******验室建设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占地面积1550平方米,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氢燃料电池电堆实验研究与试制,年制氢燃料电池电堆300套。项目拟定员15人,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实行一班12小时制,年工作303天。
1、废水:项目纯水机产生的浓水、定期更换产生的冷却废水和反应生成水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纳污管网,进入潼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点胶工序产生的VOCs,排放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激光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石墨板、废扎带、废钢带,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包装瓶,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氢气储存与使用过程中不规范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导致大气污染和产生消防废水造成水体污染,应加强氢气贮存与使用过程管理,远离火种、热源和禁止吸烟,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避免与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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