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从事茶吧机、冷风机生产,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厂区布置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场所等。厂区内具备年产8万台茶吧机、5万台冷风机的生产能力。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和《慈溪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等相关政策要求。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经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3、加强机加工车间通排风,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喷塑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 干燥炉窑二级标准,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 干燥炉窑二级标准,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4、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西侧执行4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槽渣、脱水污泥、废机械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
6、加强对脱脂剂、硅烷剂、机油、天然气等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及管理;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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