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0000吨复合膜、4000吨新型环保膜生产线项目。主要配套设置吹膜机2台,印刷机4,复合机6台等。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委托市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新建企业标准。
3、吹膜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26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限值。印刷复合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26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4、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破损包装桶、废水性油墨、废抹布、含油墨废清洗液、含胶粘剂废清洗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水性(无溶剂型)胶粘剂破损包装桶、废水性(无溶剂型)胶粘剂在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处置。
6、加强对各类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VOCS:6.752吨/年,全厂总量控制指标VOCS:8.09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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