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及 规模为新建1条砂石生产线,年生产建筑石料15万吨。年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
废气:对出料口和筛分机易产生粉尘部位采取封闭、收集措施,经有效除尘处理后,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通过不得低于15米排气筒统一排放;上料口采取围挡或半封闭措施,原料堆场厂区道路采取挡风抑尘网及移动式洒水设备等有效降尘措施,布袋除尘器周边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输送过程采取有效密闭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废水:生产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全部排入防渗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污泥池、收集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收集沉淀池底泥、除尘器粉尘,全部外售综合利用;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收集废机油,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在运输、转移、贮存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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