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建设内容:现有厂区主要生产设备:网带式全自动发黄线1条、超声波清洗机1台、振动抛光机8号、抛光除尘一体机4台等,发黄线不添加化学药剂,加热用电;新厂区主要生产设备:振动抛光机4台。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清洗废水等)分别经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该区域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抛光打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4、厂区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实墙封闭,夜间不得生产,同时严格按环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新厂区东侧和南侧厂界执行2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隔油池浮油、脱水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去油剂桶、废清洗剂桶、废乳化液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加强对各种原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