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塑料筐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总产量为1000吨/年。使用再生聚丙烯颗粒生产塑料瓜果筐500吨/年,主要销往宁安瓜果生产基地;使用聚丙烯塑料颗粒生产木耳筐500吨/年,销往全国。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间不排放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施肥;生产用水为冷却水,取自厂区内地下水井。冷却水不接触物料,可循环使用、定期补给、不外排。项目单位每年4、5月停产,停产期间,冷却水可停放在循环水铁罐和暖水管中,第二年开工后再继续使用。
3.噪声:根据《牡丹江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规划成果图》,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应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底座加装减震措施,生产过程在车间内进行,门窗隔音。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①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材料的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静电除尘器收集的灰尘可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处理;残次品基本可全部破碎回用于注塑工序生产产品; ③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应收集到带盖儿塑料桶中暂存在危废间,之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应收集到废油储存桶中暂存在危废间,之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抹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地下水:本项目防渗措施应分为重点防渗和简单防渗两种。危废间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办公区和原料贮存区可采取简单防渗措施。厂区内的取水井可作为地下水监测井。项目应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并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后,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对区域内的地下水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附录B,本项目原材料为气相抗冲注塑类聚丙烯树脂和再生聚丙烯塑料颗粒,产品为塑料瓜果筐和木耳菌筐,原辅材料及成品均不属于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但属于易燃物品,对于原料及产品燃烧后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主要提出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设备运行及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其产生量较小,在做好防渗的基础上,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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