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佳*******设施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200t/d污水处理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方位
| 距离
(m)
|
大气环境
| 振兴村
| 东南侧
| 150
| 居住区
| 人群
|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
青凤村
| 西北侧
| 930
| 居住区
|
西岙村
| 东北侧
| 1000
| 居住区
|
南岙村
| 东北侧
| 1550
| 居住区
|
温家庄村
| 西北侧
| 980
| 居住区
|
湖桥村
| 西北侧
| 900
| 居住区
|
埭安村
| 西北侧
| 2300
| 居住区
|
普美村
| 西南侧
| 1790
| 居住区
|
双莲村
| 西南侧
| 2080
| 居住区
|
增光井村
| 西南侧
| 2060
| 居住区
|
郑家内村
| 东南侧
| 1450
| 居住区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项目废水采用间接排放方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仅分析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以及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2、废气: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正常工况下1%≤Pmax<10%,同时。因此综合评定,大气环境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导则要求,二级评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3、噪声:各类马达、风机、发电机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4、固废: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生活垃圾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应分类收集,分别处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作妥善处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临时贮存和委托处理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本项目租用浙江威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已建成的厂房作为办公区,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直接进入厂区化粪池,经预处理达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纳管,最终输送至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开挖构筑物期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纳管标准纳管,经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运营期生产废水:服务范围企业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温州佳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标准限值参照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纳管至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2、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本项目在生化处理、生化污泥浓缩及污泥脱水过程会产生恶臭气体,为了减少恶臭的影响,污泥脱水机房等主要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加盖或密闭集气,通过集气系统将恶臭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度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污泥脱水间等四周绿化。臭气浓度、NH3、H2S 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3、噪声:各类马达、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设计车间布局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工业固废污染防治技术条例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方式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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