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木兰大道与济广高速交叉口高速公路管理局东侧一号院内,属于商丘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占地为工业用地,与园区的主导产业及规划布局相符,本项目租赁商丘市中正物流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
(2)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 3.3 万吨塑料颗粒。
(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湿法破碎废水、清洗废水、生产冷却废水、设备冷却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设备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湿法破碎废水、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产冷却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商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沙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m3
/d,处理工艺为“格栅池+调节池+A/O 工艺+沉淀池+清水池”。
(4)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造粒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造粒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通过“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5)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杂质、清洗池沉淀物、废滤网和滤渣、机头料和不合格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项目分拣杂质、清洗池沉淀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滤网和滤渣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机头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建材厂作为建筑材料使用;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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