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年利用现有3台18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制成的成型SRF燃料替代燃煤,掺烧量约141264吨/年。成型SRF燃料在本项目厂区外制成后汽车运输至厂内,本项目厂区内不进行SRF燃料生产。
1、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脱硝采用SNCR+SCR脱硝技术;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管束除尘装置。锅炉烟气确保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7—2018)表1 中II阶段排放限值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2、废水:锅炉排水、河水预处理废水、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均回用;化水站废水、各类冲洗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冷却水系统部分回用作绿化用水,部分纳管排放,污泥干化冷凝水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纳管执行《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3、固废:飞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固废按规范处理,各类固废可妥善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5、环境风险:企业需加强管理,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设置应急池。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本项目事故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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