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产瓷土40000吨、钾长石颗粒20000吨项目拟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东园村347号,项目租赁原永春达埔岭头亭煤炭加工场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面积1500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从事瓷土、钾长石颗粒生产加工,预计年产瓷土40000吨、钾长石颗粒20000吨。项目拟聘职工1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9小时。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因此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拟在破碎机、振动筛、对辊机、输送带等设备产尘点处设置喷雾措施,且破碎、筛分、对辊工序于封闭式厂房内进行,粉尘逸散量相对较少;项目堆场设置有围挡及顶棚,并采取喷雾措施;车辆运输扬尘主要采取厂区路面硬化,定期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尘,且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来减少运输扬尘。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小,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通过采取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厂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危废暂存间,粗砂细砂收集暂存后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除铁杂质收集暂存后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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