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厂房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组装流水线、测试平台、包装线、注塑机、挤出机等。建成后达到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规模。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投料、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与经集气罩收集的压延、硫化、硅胶挤出、注塑、测试工序废气汇总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相应标准限值;有组织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应标准。无组织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3、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如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渣、边角料、焊接收集烟尘等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5、本项目建成后,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范围内没有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在此范围内新增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严格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各项要求进行落实。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建设单位: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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