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0万元;一座规模2 万m³/d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含1 座2 万m3/d 污水提升泵站、DN600 污水主干管2177m;新建DN100 厂外压力管道122m 污水管,用于提升杉溪村片区生活污水接入)
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气治理措施:运输车辆限载限速并做好抑尘措施;在施工现场周围构筑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对于施工便道等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加强施工管理和堆场扬尘防治。噪声治理措施:隔声屏障、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及设备维护(隔振减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应定点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废水采用格栅→旋流沉砂池→AAO 生物反应沉淀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精密过滤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污泥采用“重力浓缩→污泥调理→压滤脱水”工艺,尾水排放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中污水处理厂区内恶臭废气采用生物洗涤过滤除臭+15m 排气筒排放,污水提升泵站恶臭气体采用等离子体除臭+15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排放标准及表1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治理措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消振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合理布局厂房,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a 类标准。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储存、综合利用措施,妥善处置,避免二次污染。运行过程中污水泵站粗格栅间、污水厂细格栅间的栅渣、沉砂池沉砂、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及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至浦城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实验室废弃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药剂包装由厂家回收。
建设单位: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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