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程内容: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租赁德清县奥特莱钢琴厂位于德清县洛舍镇城南工业集中区空置工业厂房实施搬迁技改,现有主要生产设备将于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搬迁至新厂区,并新增挤棒机、破碎机、切料机等设备,搬迁后继续从事聚四氟乙烯产品和再生粉的生产加工,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80吨聚四氟乙烯产品及280吨聚四氟乙烯再生粉的生产规模。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粉碎废水、水磨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至清洗、粉碎工序用水,不外排;浓水回用于喷淋系统,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碱喷淋系统,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独立管道收集后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因此,在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的情况下,企业废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体无影响。
此外,在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收集工作,同时做好厂区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原料仓库、固废仓库和中试装置区的地方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中试时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中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较高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罩)以及包扎消声材料等;同时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运转异常。由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声环境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企业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一般固废视其性质采取资源化等方式处理,危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贮存场所防渗、防漏、防雨措施好,同时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理与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