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县城环城南路。项目规模:一、充分利用现有工艺设备设施,增加相应土建或设备设施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容改造(原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650t/d),设计处理量不少于1500 t/d。(含设计、建设、安装、调试、培训等)。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会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标准较严者)。二、废气治理部分主要将有臭气产生的构筑物进行封闭,构筑物封闭材质应选择玻璃钢或者反吊膜,收集后统一治理。特别需要关注由于米浆在系统停留时间过长引起米浆发酵产生臭气的问题,对污水中高浓度的米浆进行固液分离预处理,以确保米浆对后续生化系统的冲击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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