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镇赉县溢通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内容:拟建 1 台 8t/h 燃生物质热风炉与 400t/d 的烘干塔,其他构建筑物保留利用,不再新建其他构建筑物。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
1.废水: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进行适当的沉淀处理后回用,沉淀下的泥浆或固废物,与建筑垃圾一起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做农家肥处理。
2.废气:运输路线及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减小路面扬尘;
物料堆存加盖苫布,并在建设边界设施工围护,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3.噪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输车辆限速、禁鸣,使其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可回收部分如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送建筑垃圾场;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箱内,定期运至村垃圾暂存点统一处理。
(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及运营期环境管理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且利用现有拆解车间,故不增加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洗废水。
2.废气: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使其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环节输送和提升设备使用密封罩密封,密封装置下部设有粮食排口和杂质排口,经筛分的粮食和杂质分别从各自出口排出;
粮食装卸对输送和提升装备加设抑尘罩;烘干粉尘采取针对烘干塔安装抑尘网,使其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及房间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1 类区标准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箱内,定期运至村垃圾暂存点统一处理;热风炉灰渣和除尘灰袋装临时存放于热风炉间内,外运农田做肥料;杂质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回收粉尘外卖用于作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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