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安徽毅毅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
总建设内容:投资8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3.4亩,主要新建苯酚罐区、苯甲醚储罐(位于现有罐区)、对(邻)苯二酚车间以及公用工程站,双氧水罐、尾气处理设。其他设施,如办公、仓储、事故水池、污水处理、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控制室、锅炉房等利用企业原有设施。项目分批建设,第一批建设5000t邻(对)羟基苯甲醚、第二批建设15000t邻(对)苯二酚。
1、大气
拟建项目工艺废气及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表1中工艺废气排放限值;RTO炉燃烧废气产生的SO2、NOX参照执行该标准表5燃烧(焚烧、氧化)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颗粒物照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工艺废气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参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皖大气办[2019]5号文《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导热油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参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皖大气办[2019]5号文《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相关要执行;厂界无组织废气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
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内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定远盐化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管网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位于安徽定远经济开发区(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危险废物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贮存过程要求,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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