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吴江汾湖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该厂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经完毕,厂房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及对墙面进行粉刷,基本无污染物产生,对环境影响不大。公司位于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1198号的闲置厂房,新建检测中心(不用于生产),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光电半导体产业材料,器件及产品检验检测,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m2。项目劳动定员为50人,生产班制为一班制,一班8h,生产天数为250天。本项目无食堂,无宿舍。
营运期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甲醇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弱,不会改变现有空气质量类别,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2、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主要废水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芦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吴江区芦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乌龟荡,不对外界水体环境造成直接影响,不会改变现有水质类别,不会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噪声:项目噪声源强在经阻隔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产生扰民现象。
4、固废:项目固废进行综合处置,固废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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