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别
| 名称
| 建设内容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1 座
,建筑面积约
450m
2
,生产车间主要购置破碎机
2
台、热熔挤出机
4
套、切粒机
2
台、上料蛟龙
2
套、移动料仓
2
套、传送带
2
台、喂料机
2
台等生产设备
。
|
| 办公场所
| 1
处,建筑面积约为
280
m
2
,用于人员办公。
|
| 辅助车间
| 1
处,
120
m
2
,
包含配电柜,固废间等
|
公用工程
| 供水
| 本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及循环冷却水均采用自来水,用水消耗量为
108
m
3
/a
,
由
齐河经济开发区
供水管网提
供
。
|
| 排水
| 项目
雨水经地表汇集后通过雨水管排入厂区附近的沟渠
,
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
|
| 供电
| 项目年用电量为
7
万
kW
·
h
,由
齐河经济开发区
供电网提供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
VOCs
废气经集气罩
+
管道收集后引入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DA002
有组织排放。未收集的
VOCs
、颗粒物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 废水处理
| 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
|
| 固废处理
| ①
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熔融渣、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
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 噪声防治
| 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