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占地面积5264m2,项目区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储运工程主要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公用工程主要包括供电、供水及排水等,项目建设1条免烧砖生产线,年产免烧砖400万块。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0.6%。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外排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扬尘。建设单位采取措施为:①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②对厂区道路及时清扫,运输材料车辆加盖篷布。③对施工机械及时检修维护,减少机械尾气产生及排放。采取以上措施以减轻扬尘污染。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具清洗废水、场地地表径流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工具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完善厂区内截排水设施,地表径流收集沉淀用于洒水降尘;项目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做到文明施工,夜间不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开挖土石方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堆放地点堆放,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不外排;废弃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每天由施工工人带走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
(三)加强运营期废气的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水泥筒仓排口);无组织粉尘(堆场卸载扬尘、原料上料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有组织废气包括水泥筒仓粉尘,筒仓顶部安装1套虑筒式仓顶除尘器(除尘效率99.7%),筒仓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排出,排口高度15m,水泥筒仓粉尘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规定的限值(即颗粒物≤20mg/m3)要求。无组织废气包括堆场卸料粉尘、原料上料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车辆运输扬尘,项目堆场主要堆存沙子、碎石,堆场采取顶部设置彩钢瓦、三面设置围挡的封闭措施,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项目砂石料上料系统设置于封闭车间,同时物料转载点及进料口处设置喷淋除尘设施;项目搅拌系统设置于封闭车间,投料口设置自动喷淋装置;项目采取厂区运输道路地面全部硬化,安排专人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输物料加盖篷布,综上所述,项目针对各无组织排放源采取对应措施后,项目厂无组织TSP可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运营期废水的管理,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废水。职工不在厂区食宿,厂区不设置厕所,生活污水收集在废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设备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共用1个废水收集池,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生产;综上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或生产,不外排。
(五)加强对噪声的管理,项目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及车辆运输时产生交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生产车间设置声屏障的噪声治理措施,采取措施后运营期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六)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砖块、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及设备维修废机油。砌块成型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损坏的砖块收集后出售用于周边建筑和道路地基回填;污泥主要产生于初期雨水收集池和设备清洗废水收集池,定期清掏后,用作原料回用于生产;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设备检修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用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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