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投资66692.54万元对睢宁县沙集灌区、凌城灌区进行综合治理,主要整治渠道391.67km,河道33.54km,改建各类水工建筑物77处等,综合治理罐区内河滩地12756.3亩并种植农林作物等。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已建设施,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管理人员为项目附近居民,无新增废水产生。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施工扬尘,经过洒水抑尘,车辆冲洗措施;燃油废气,加强设备及车辆的养护;焊接烟尘废气量较小,且施工现场比较空旷,有利于空气的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配套工程建成后,灌区的渠系建筑物本身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旧建(构)筑物的拆除以及建材损耗等,主要为土石、水泥块、钢筋铁柱等物体。钢筋铁柱分拣出来后交废品收购回收处理,部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碎砖、废弃的建材等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弃置场处理;渠道清淤的渣土在渠道清淤的同时全部回填利用;打捞到的渠道垃圾有生活垃圾、残留枯败枝叶等,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运营期有相关单位定期派人巡检,无生活垃圾产生;绿化垃圾定期组织人力清扫,定时收集清运。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噪声、施工车辆噪声和机械噪声。施工噪声的影响是短暂的、局部的,施工完成,噪声即可停止。
项目运营期水泵设备均置于泵站室内,经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江苏润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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