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河头村南侧,建设年130万吨煤矸石再利用项目。新建煤矸石再利用生产线一条,储煤棚3000㎡,矸石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区500㎡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年处理煤矸石量为130万吨/年,设计年累计储售煤量为10万吨。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223.5万元。
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强化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秩序,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施工场地,积极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得到缓解或控制。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全封闭轻钢结构储库(储煤棚、原料库、成品库),地面硬化,各储库库顶设喷雾抑尘装置,定时喷洒。装卸时使用雾炮机进行喷洒抑尘,安装密闭门。厂区大门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路面定时洒水抑尘,定期对道路清理,在运输过程中要求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厢式车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机械设备,定期进行合规的维修、保养,选用优质燃油和氮氧化物还原剂。给料、破碎、筛分工序均布置在全封闭车间内,对给料机三侧及顶部使用轻钢结构封闭,破碎、筛分机全封闭,给料机、破碎、筛分机顶部接吸尘管,产生的含尘气体一同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制砂工序布置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对制砂机、筛分机进行全封闭处理,顶部接吸尘管,制砂机、筛分机产生的含尘气体均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转载布置于全密闭生产车间内,皮带全密闭,降低跌落高度,及时清扫,设固定式雾化喷头,生产时适当喷雾抑尘。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执行《关于印发长治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2019]9号文件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洗砂工段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经浓缩池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回用于洗砂工段,不外排。淋控水经导流渠排入淋控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储库内抑尘洒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由雨水导流沟引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洗车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切实做到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除尘灰统一收集后,暂存至成品库,定期外售砖厂制砖。压滤泥饼暂存至成品库,定期外售砖厂制砖。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
5、加强噪声源的管理。各类产噪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及时保养,减速慢行,降低运输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严禁噪声扰民。
6、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屯留分局以屯环函〔2023〕26号文件出具的总量控制指标核定意见(颗粒物:2.86吨/年)要求。确保项目投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屯留县顺腾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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