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江苏中翔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宿豫区新庄镇融合产业园一期G1现有厂房,厂房占地面积约10300平方米。设计工艺为:原材料、切割、折弯、焊接、喷塑、烘烤、检验入库,外购镀锌板、镀锌管、塑粉等原辅材料,购置光纤激光切割机、激光切割器、数控折弯机、除尘设备、锯床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300台智能环卫设备的生产能力。
(1)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NMHC(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冷却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密闭烟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限值;喷塑烘烤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中标准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江苏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新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耿大沟。
(3)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4)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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