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正定县南岗镇东房头村小学西行1000 米路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38°14′28.032″、东经114°29′2.271″;项目东侧为厂房、西侧为道路、南侧隔路为厂房、北侧为农田。项目总投资 50 万元,环保投资 15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0%。本项目设备及规模:螺杆气泵 3 台、火塞气泵1 台、储气罐2 台、印刷机5台、挤出机 14 台、造粒机 3 台、搅锅 1 台、双螺杆挤出机2 台、破碎机2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1 台、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1台,淘汰等离子 UV 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1 台;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万米封边条。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投料、搅拌、破碎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由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挤出、印刷工序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氯化氢通过集气罩收集由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经 1 根15m 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印刷工业标准要求及有机化工行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全密闭处理,并加强管理,减少废气无组 织 排 放 , 无 组 织 颗 粒 物 执 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染料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 2 中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及表3 标准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无组织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及处理措施 废包装定点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挤出工序,除尘灰直接回用搅拌工序,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墨桶、废催化剂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河北亿典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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