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将现有危险废物库房(100㎡)两侧的原有厂房(160㎡)改造为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废铅蓄电池、废树脂、废油漆)和门房,改造后危险废物库房面积为260㎡。拆除现有收集池,在危废贮存间内各新建1座事故收集池。增设一套监控系统。废油桶、废油泥和废矿物油危废暂存间内增设一套气体收集和净化装置、废矿物油贮存区设置围堰。对现有危险废物库房内地面及墙面裙脚防渗层破裂裸露处重新表面防渗处理。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废气
本项目不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只收集贮存,且危险废物均密闭收集贮存,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废矿物油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集气罩(收集效率80%)+风机(风量5000m3/h)+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70%)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噪声
本项目为危废库房技改,不进行各项生产活动,噪声源主要为环保设备风机运行时的风机,设备源强较小,且项目位于工业园区,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利用密闭隔声和距离衰减的情况下,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为危废库改造项目,运营期只进行危废的贮存,不进行生产活动。废矿物油桶破损时用沙子吸附泄露出的废矿物油,废吸附沙由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贮存于危废库,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代码为 HW900-039-49,主要有毒有害物质为挥发性有机气体,环境危害特性为 T)。
废活性炭
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一般按 1kg 活性炭最多可吸附 0.4kg 有机废气,本项目吸附的有机废气量为 0.005t/a,则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0.013t/a。本项目活性炭定期(1年)更换后,废活性炭密闭桶装收集后进入危废库贮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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