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武威市凉州区韩佐镇宏化村境内,项目区北侧为甘肃鑫源种业有限公司、东侧为杂木二干路,西侧、南侧均为空地,选址合理。项目主要建设砂石料生产线1条,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砂石料生产线1条)、储运工程(原料堆场1处,成品堆场1处)、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1处)、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环保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29500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8.2万元,占总投资的9.64%。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建设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施工场界设隔音围挡,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标准。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机构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进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运输及装卸扬尘及食堂油烟等。你单位要严格按《报告表》要求,项目运营期将进料口采用半封闭设置,进料口安装水喷淋设施;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并采取洒水、抑尘网覆盖措施;装卸运输扬尘采取洒水抑尘、苫盖篷布、车辆限速等措施,确保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须将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破碎机及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洗砂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武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控制噪声污染。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高噪设备须安装在厂房内,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理处置工作,落实各项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暂存、转运等各个环节的环保管理工作。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除尘灰和沉淀池泥砂定期由建设单位统一拉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置。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武威市凉州区弘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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