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产30万个塑料果筐生产项目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园区经一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南角,项目租赁现有生产车间500m2,设置有原料区、生产区和成品区等。项目产品为塑料果筐,年产量为30万个。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
1、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破碎粉尘经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颗粒物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由总排口外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3、固废。本项目加工厂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灰、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除尘器收集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注塑机、破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涂刷防渗层,四周设置围堰;厂区内严禁明火,应配置足量的相应灭火设备,定期检查灭火状态及其有效期等;厂区还应配备应急桶、防护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应急物资。非正常工况防治措施有: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并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等,待废气处理装置故障排除后并可正常运行时方可恢复生产;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废气处理装置,做好巡检记录;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更换滤袋、活性炭,以减少废气的非正常排放;建立废气处理装置运行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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