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占地面积16666.7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15000吨沥青混合料生产线一条、建设年产10000吨稳定土生产线一条,配套实验室、办公生活等附属设施。其中建设占地面积2880 m2全封闭储棚1座,厂区设置沥青储罐4座、粉料筒仓2座;建设20 m2的危废暂存间1座,配套建设沉淀池、办公生活区等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源于各类燃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场地平整、运输材料产生的粉尘和汽车尾气。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材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密闭运输等,本项目应积极采取以上抑尘措施,并定期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进入到现场建设临时设施后,应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全部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对外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由污水清运车拉运至杭锦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引起,项目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控制噪声源源强和控制噪声的持续时间。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②在设备选型中应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现场高产噪机械设备采取隔(消)声措施(如加装消声器、吸声屏等)和减震措施(如在施工机械与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等)。③尽量减少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④做到文明施工,特别要杜绝人为敲打、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限制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后运至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大气: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产排污工段为:物料输送储存、物料破碎混合搅拌、骨料加热及沥青加热废气。①物料输送、储存产生的粉尘:砂子及碎石全部置于全封闭堆料场内,堆料场内进行洒水抑尘,降尘措施能够覆盖整个储棚;水泥为粉料,储存于立式圆形封闭筒仓,水泥通过负压输送方式从专用车输送至筒仓,筒仓顶部设置一台除尘器进行环保除尘;②物料破碎产生的粉尘:本项目需要破碎的物料为沥青生产工序筛分返回不合格的碎石,破碎工序设置喷淋装置洒水抑尘且置于全封闭物料厂房内;③滚筒燃烧器烟气、骨料加热工序废气:本项目燃烧器与烘干滚筒连接,烟气进滚筒后与滚筒内粉尘混合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为99.7%)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骨料与沥青在搅拌机内搅拌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由于所有工序均为全封闭状态;骨料与沥青在搅拌机内搅拌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燃烧器废气与骨料烘干、提升、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④沥青罐及沥青搅拌烟气:项目沥青混合料搅拌采用密闭形式,成品暂存于密闭成品舱内直接进入车辆运输。沥青罐加热产生的沥青烟及搅拌机出口烟气共同通过引风机收集后经1套水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⑤稳定土搅拌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物料搅拌作业在封闭的搅拌机内进行,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运营期项目区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两部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清运车拉运至杭锦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生产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水、运输车辆清洗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稳定土生产。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机械噪声,常规设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等措施,对于噪声较大的风机还需在风管处设置隔声软管降噪。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灰、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除尘废滤袋、废活性炭及废机油。①除尘灰:本项目水泥筒仓、稳定土搅拌工序布袋除尘器会产生除尘灰、沥青生产工序除尘器除尘灰,拦截的除尘灰直接回落至各自筒仓回用为原料,不另外收集,返回生产工序复用;②沉淀池沉淀的底泥: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③废滤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④危险废物:暂存于20m2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项目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内储存;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
建设单位:内蒙古永泰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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