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租赁宜兴市国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位于宜兴市张渚镇工业集中区紫晶路16号,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建成后可具备年产1000套注塑件的制造能力。
(1)废水
全厂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后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t/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张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桃溪河;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部分外排,冷却废水产生量为144t/a,因水质简单,直接接管张渚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注塑废气冷却后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1#~10#注塑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114mg/m3、排放速率为0.028kg/h,11#~18#注塑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mg/m3、排放速率为0.023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粉碎、破碎产生的废气量较少,在入料口处加挡板,加强车间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分别为0.005kg/h和0.008kg/h,符合环保要求。
综上,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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