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顺铝业”)成立于2018年,主要进行再生铝制造及销售等。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编制《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报告书》,项目于2020年2月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审批文号为苏环审〔2020〕12号。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铝灰渣以及除尘灰,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的规定,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属于危险废物,其危废类别属于HW48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危废代码为321-026-48(再生铝和铝材加工过程中,废铝及铝锭重熔、精炼、合金化、铸造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及其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和321-034-48(铝灰热回收铝过程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冶炼和再生过程烟气(包括: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根据苏政办发〔2018〕91号文要求,“(五)引导企业源头减量:开展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应用等改改试点,鼓励企业将有利用加之的危险废物降级梯度使用,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自建利用处置设施”,为对厂区再生铝项目生产线产生的危险废物(铝灰渣及除尘灰)进行处置综合利用,鸿顺铝业提出了本次铝灰渣及除尘灰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回用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排入上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处噪声能够达标;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了固废零排放。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风险值可控制在环境的可接受程度之内。因此,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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