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属新建工程,补办环评,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戴家咀村小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6′16.973″,北纬27°47′49.223″。用地总面积20000平方米(约30亩),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27%。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厂房内布置原料区、办公区、发酵(堆肥)区、成品制造(粉碎筛分)区以及成品区,配套建设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治理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建成后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
(三)项目生产工艺和建设规模。项目以秸秆、谷类烘干厂下脚料、动物粪便、菌种为主要原辅料,经前处理(粉碎)→堆放(混料)、发酵→翻堆→成品粉碎与筛分→包装,生产生物有机肥5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 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你公司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处置”的原则建设项目的废水收集、处置和排水管网,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回用于生产(发酵),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包括堆肥发酵恶臭,粉碎、筛分粉尘等有组织废气及车间逸散的无组织废气。粉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堆肥发酵恶臭采用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采用加强车间密闭,喷雾降尘,喷洒生物除臭剂,厂区加强绿化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区绿化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掏污泥和生活垃圾等。除尘器收集粉尘、清掏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暂存间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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