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蚌埠市淮上区金牛路285号。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总建筑面积360㎡。购置固化炉、喷塑房等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喷塑课桌椅50000套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工序产生的树脂粉尘、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喷塑工序设备为封闭设计,且喷塑时设备内呈微负压状态,经“旋风除尘器+滤芯过滤”装置收集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房及烘道进出口上方安装吸风罩收集工件进出时排放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与喷塑烘干废气共用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及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对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气筒。
(2)废水
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生产、生活废水。
(3)噪声
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分类存放,确保做到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收集的塑粉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循环回用至喷塑工序;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和回收利用,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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