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已对既有锅炉已申请报停,本次迁建项目从克拉玛依油田重油开发公司61#处理站以南150米处搬迁至克拉玛依区红山油田生产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1台25t/h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附属设备(由原场地移装至本次项目厂区进行安装调试使用),新建干煤棚及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本次注汽能力18×104t/a。给水、配电依托油田现有公用工程。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00d,燃煤消耗量27600t/a。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治理采用炉内喷钙法脱硫+烟气脱硝(SNCR)+布袋除尘器工艺,经处理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通过一根45m高烟囱排放(排放口DA001)。
干煤棚全封闭,棚顶上部采用防风抑尘网,配备洒水抑尘设施;输送皮带为全封闭结构,对落煤点采用密闭防尘措施;粉煤灰仓、石灰石粉仓均为全封闭结构,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分别通过1根15m排气简排放(DA002、DA00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要求限值。
2.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按照规范设置采样测试平台、采样孔和排污口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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