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江西宏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开发区茅坪工业园,总占地面积17045.46平方米(25.57亩),厂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114°18′46.863″,27°2′11.289″。 项目以革基布、离型纸、PU树脂、DMF、木质粉等为主要原料,经湿法、干法、印刷、烘干、压花等工序,制得新型合成面料。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新型合成面料(超细纤维)1000万米。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两栋一层车间)、辅助工程(一栋四层产品质检楼)、储运工程(一个储存车间和一个储罐区)、公用工程以及相关配套环保处理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选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降低物耗能耗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浸水工序废水、凝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废气冷凝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蒸气冷凝水和生活污水等。凝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和废气冷凝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吉安巨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蒸气冷凝水属于清下水,直接经园区管网排入永新工业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溶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浸水工序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一并采用“调节池+芬顿氧化+接触氧化+沉淀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湿法生产工艺废气、干法生产工艺废气、坯革后加工处理工艺废气。两条湿法生产线工艺废气采用1套“冷凝+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2个活性炭箱)”处理措施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两条干法生产线工艺废气采用2套“冷凝+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2个活性炭箱)”处理措施后,各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坯革后加工处理工艺废气采用1套“冷凝+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2个活性炭箱)”处理措施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其他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密闭、加强管理、加强通风、加强清扫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做好厂区绿化工作。 (五)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报告书确定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滤网(含滤渣)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并定期统一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库应设警示标志,并做好地面防渗防腐工作,严禁露天堆放。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为防止项目废水下渗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对储运场所地面、生产车间地面等处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废水管网、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污染影响。 (七)风险防范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各类危险性物料的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围堰和事故收集池(500 m3)进行事故废水收集处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污染事故,须立即停产,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并削减污染影响,确保环境安全。 (八)规范整治排污口。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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