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拟建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子湖路与颍州路交口东北角,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栋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1栋公用工程车间、2栋甲类仓库、1栋综合仓库等,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装置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00吨半导体高端光刻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6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0万元。
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塔排水、检测废水、保洁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工艺废水与酸性废气吸收塔排水经气浮+MVR蒸发预处理,蒸发冷凝水汇同含氯废气吸收塔排水、不含氯废气吸收塔排水经芬顿氧化系统预处理后与保洁废水、检测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进入污水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A/O+MBR)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一同接入接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待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项目废水接入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不含氯有机废气采用“碱液吸收+RCO+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酸性废气采用“碱液吸收+水吸收”处理;含氯有机废气采用“冷凝+石蜡吸收+二级碱液吸收+树脂吸附装置”处理;罐区呼吸气采用树脂吸附装置处理;粉尘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污水站调节池产生的废气及MVR系统产生的不凝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危废库废液暂存区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按《报告书》要求,项目设置250米环境防护距离。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应按规定处置。
建设单位:威迈芯材(合肥)半导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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