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广东蓝水深远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临港产业园内,惠来县尖山新村与赤澳村之间、神泉湾东侧。项目建设包括陆域厂区及水域码头。陆域厂区包括联合车间、喷漆车间、喷砂车间、生产综合楼、宿舍楼、门卫等建筑以及堆场等设施。项目配套1个4万吨级通用泊位及1个2万吨级通用泊位。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总装导管架35座、漂浮式风电基础10座、海洋牧场浮体结构6座、海上换流站4座、大型海洋油气装备平台2座、LNG天然气海工平台2座。项目总投资120037.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7.35万元。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喷砂及喷锌粉尘、涂装废气(漆雾和有机废气)。项目共设有3个均为单层密闭负压设置的喷漆车间,各喷漆车间分别设置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喷漆废气,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相应的20 m排气筒(DA01~DA03)排放。项目设置1个单层密闭负压设置喷砂车间,喷砂粉尘采用“丸砂分离器+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0 m排气筒(DA04)排放。喷锌工序在喷砂车间进行,喷锌粉尘依托喷砂车间废气处理措施。切割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项目运营期船舶机舱含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后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理。厂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惠来县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项目初期雨水为干净水,陆域厂区和码头区雨水汇集后经雨水管网输送至码头区附近排海。本工程不接收处理到港船舶压载水,禁止到港船舶在港口水域排放压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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