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占地面积12550.66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等,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选用热熔挤出工艺,以回收废塑料为原料,选用热熔挤出工艺,建设滴灌带生产线16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4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处理废旧塑料23075t,生产滴灌带12000t,生产再生塑料颗粒18000t。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6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热熔产生废气分别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
化机+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综合车间有组织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加强车间通排风和对废气收集装置的清理维护,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非甲烷总烃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A.1 中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场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工作。涉水构筑物做好防渗,并及时做好维护。循环清洗回用水需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相关水质要求,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应急事故水池在非事故状态下需保持空置。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设备全部置于封闭厂房内,并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采取“三防”措施。鼓励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网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敖汉旗丰源节水灌溉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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