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租用闲置厂房、新购置设备进行建设,因此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厂房内部布局调整、新增设备购置、安装和调试等环节;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配套设施的完善等。1、废气1.1废气产排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压延废气、贴皮废气、硫化废气以及油淬回火工序产生的油雾、非甲烷总烃、氨分解废气。本项目拟在废气产生点(投料、炼胶、压延、硫化、贴皮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到的废气经风机收集汇入一套布袋除尘+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0547mg/m3,排放量为0.0065t/a,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2957mg/m3,排放量为0.0351t/a,二硫化碳排放浓度为0.0094 mg/m3,排放量为0.0011t/a,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捕集到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产生量分别为0.0722t/a、0.0390t/a、0.0006t/a。综上所述,本项目投料、炼胶、压延、硫化、贴皮工序废气经收集妥善处置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表6标准,二硫化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油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氨分解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2、废水2.1废水产排情况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只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60t/a(小于基准排水量1400t/a)。根据现场调查,目前该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毕,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接管口接入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应天河。3、噪声3.1噪声达标情况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密炼机、开炼机、绕线机、拉丝机、热处理炉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源强在72-85dB(A)之间。本项目主要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见表4-14a、主要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见表4-1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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