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汝阳县付店镇东沟村,利用金堆城公司厂区内的泵房改为危废暂存间,厂内原有其他构筑物均不发生变化。总投资330.89万元,环保投资41万元。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气主要为废机油、实验废液等液态危险废物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油桶存放,库房设置机械排风,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要危废为废机油、实验废液、废酸碱玻璃瓶、废活性炭和氢氧化钠废编织袋等。项目危废暂存间及厂区各生产车间配置消防设施,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库内设有围堰、导流沟和应急池。危险废物转运时,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工人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库房换气的机械风机,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经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设置围堰、消防水池、事故池等风险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五)环境监测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发现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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