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区河北省京津转移示范园区,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9°13′32.613″,北纬39°54′46.18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4961.6平方米(7.44亩),建筑物及构筑物总建筑面积5209.26㎡。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海参肽10吨、大豆蛋白肽10吨。新上先进生产设备17台(套),主要设备有磨浆机、纯化水设备、多功能酶解罐、蒸汽发生器、平板离心机、酶解液周转罐、脱色罐、空压机、超滤机组、冷却塔、浓缩器、物料泵、喷雾干燥机、灌装机、CIP清洗设备系统等。主要原材料:海参、大豆分离蛋白等。生产工艺流程:1、海参肽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前处理→酶解→过滤→干燥→收粉→分装→成品入库;2、大豆蛋白肽生产工艺:原材料→前处理→酶解→过滤→干燥→收粉→分装→成品入库。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占总投资的4%。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及《秦皇岛市限制和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20年修订版)》中列出的限制、淘汰类和禁止项目。项目已取得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抚行审备〔2022〕74号),符合河北省及秦皇岛市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用地已取得秦皇岛市抚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意见及不动产权证(冀(2022)抚宁区不动产权第0001011号)。项目建设须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粗格栅+双极隔油+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污泥池、生化部位有恶臭废气产生,主要成为H2S、NH3、臭气浓度。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单独房间内,定期喷洒药剂除臭。项目无组织排放的H2S、NH3、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单级纯化水废水、清洗泡发、蒸煮、酶解及设备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粗格栅+双极隔油+调节池+气浮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冶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冶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废水外排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秦皇岛市抚宁区中冶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须采取各项降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用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企业要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及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统一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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