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六户地镇黄家庄村西北52.7km。项目新钻沙深1勘探井1口,井场长158m、宽150m,井设计钻深8080m,采用四开制井身结构,一开、二开段采用优质水基钻井液钻井,三开、四开段采用合成基钻井液(即油基钻井液),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占地面积29921m2,均为临时占地。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钻后及公用工程,钻井期90天,试油期20天。项目总投资66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及伴生气放空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柴油,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试油期伴生气经过液气分离后通过放喷池点火排放,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钻井废水全部输送至泥浆不落地泥浆槽中循环利用,完井后废水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试油废水及压裂反排液暂存于井场生产废水方罐,定期通过罐车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春风油田春风一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要求后回注地层,严禁直接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内,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一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内绿化。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场设钻井液不落地设备,水基钻井岩屑、油基钻井岩屑采用同一套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存罐,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