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淮滨县明立纺织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立城大道以西龙翔街北侧,项目总投资 1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136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3#、5#、6#、7#车间为喷水织布、倍捻车间,4#车间为整浆并车间,8#车间为清洗、烘干定型车间;1#车间为成品库;2#车间为原料库。辅助工程包括锅炉房、废水处理系统、消防泵房和卫生间。主要设备包括230型喷水织布机1000台、坯布打卷机20台、倍捻机300台、整经机10台、自动爬箍机5台、清洗缸60台、天然气锅炉2台(1备1用)、软水制备1套、污水处理设施1套、燃气烘干定型机4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涤塔夫里料 8000 万米项目。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淮滨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本项目废气主要有上浆及烘干期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燃气锅炉和燃气烘干定型机产生的废气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1)上浆及烘干期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 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风机引入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燃气锅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采取低氮燃烧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燃气烘干定型机采取低氮燃烧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4)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对格栅、隔油调节、污泥池等产生异味的池体进行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引至“UV 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 处理,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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