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金峰矿业辛集石膏矿扩建项目矿区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城南45°方位约10km处的辛集乡尚王村尚王村龙鼻一带,行政隶属辛集乡尚王村辖区。面积0.3593km2,开采矿种为石膏,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标高为-20m~-105m。本项目采矿范围不变,原有采矿量为25万吨/年,现在扩建至50万吨/年。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冲洗,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及时清扫并洒水抑尘,爆破和凿岩工序经湿式凿岩、爆堆及铲装喷水抑尘。矿石转运、装卸集中于矿石封闭大棚,矿石封闭大棚安装雾森系统抑尘。全厂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以及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4号)中相关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水质标准,回用于抑尘及绿化。车辆冲洗废水经1个车辆冲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地下建设水仓和水泵房,将水通过水泵机械提升至地面“磁分离系统”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和地面洒水降尘用水等,多余矿井涌水由项目东南侧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灌区管理处(昭平台北干渠)接收。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产生强噪声设施密闭,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石:回填采空区;压滤泥饼: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带走处置。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全厂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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