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巩义市北山口镇工业园区,迁建项目,占地面积 12540 平方米。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定型耐火材料5万吨和不定型耐火材料 3 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生产工艺:原料—破碎—筛分—自动配料—搅拌—包装—成品;定型耐火材料生产工艺:原料—破碎—筛分—自动配料—搅拌—成型—烧结/烘干—检验—成品。本项目总投资 5000 万元,环保投资243万元。
1、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中和—絮凝—沉降—氧化—澄清)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脱硫工序;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后,用于厂区绿化使用,不外排。
2、废气。鄂破、对辊均位于地下,进料口三面密闭,未封闭面设置软帘,顶部设置集气管道;鄂破、对辊、振动筛、雷蒙磨为密闭设备并设置集气管道;搅拌机、湿碾机、自动包装机整体密闭,顶部设置集气管道;料仓粉尘、拆包粉尘由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与以上各工序产生的粉尘共同引至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配料小车经上方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梭式窑燃烧废气经“SCR 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排放限值要求。酚醛树脂混合搅拌、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与危废暂存间废气共同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工人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废包装材料、脱硫石膏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交由专门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废机油、废酚醛树脂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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