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现有工房新增部分设备,新建危废间一座,进行扩建VC-颗粒、VC-钠、VC-钙生产线,并改造菌体蛋白质生产线;项目实施后,VC-颗粒产能达到20000t/a,VC-钠产能达到20000t/a,VC-钙产能达到10000t/a。
现有工程建设情况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①现有工程建设情况
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太行大街、南临淮河道、西临华山街、北临中山东路,中间由秦岭大街分隔为东西两个厂区。厂区总占地面积226000m2,劳动定员1429人,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维生药业厂区内现有维生药业3000t/a维生素C工程、维达药业维生素C项目搬迁改造工程、维生药业技术改造扩大维生素C生产能力项目、维泰化工15000t/a2-酮基-L-古龙酸及2000t/a饲料添加剂项目、维生药业5000t/aVc深加工工程、维泰化工固体原料棚项目、维生药业动力车间节能技改项目、维生药业环保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维生药业厌氧升级改造项目、维生药业蒸汽节降技术技改项目、环保工艺改造及异味覆盖收集项目、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共计12个项目。由于维生药业、维达药业、维泰化工均为石药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为便于统一管理和销售,厂区内现有12个项目全部由维生药业统一管理。
②环境保护情况
废气: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
表1燃气锅炉标准;车间废气中非甲烷总经、丙酮、甲醇的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经、甲醇、丙酮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标准。厂内无组织排放废气: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废水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②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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