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要:广东宏*******基地建设项目选址于韶关市翁源县新江镇太坪村打羊石,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亩,建设猪栏、废水处理系统等面积约300亩。项目存栏种猪1万头,年出栏生猪20万头,其中种猪10万头,肉猪10万头,产值40000万。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搞好组织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613-2009)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排放浓度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水质标准严者后全部回用于场区周边果林浇灌,不外排。本项目配备足够的消纳地并采用合理的消纳处理措施,确保项目实施不会导致下游地表水水质超标。
(2)废气治理措施
1)猪舍:抽风机抽风→抽风出口处喷洒除臭剂→面源排放;
2)废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面源排放;
3)无害化车间:抽风机抽风→除臭设备→面源排放;
4)厨房油烟:收集→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二级处理→屋顶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在场区设置隔音墙同时在场区周围种植树木绿化带,并采取减震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养猪场的猪粪、粪渣、沼渣、废水处理污泥等外售制有机肥料。病死猪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及《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进行“一体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的垃圾堆放点,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统一处理。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应设置专用存储容器,并存放于隔离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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