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改扩建石膏矿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矿区总占地面积200000m2,总体布局包括采矿区、排土场、生活区、柴油暂放点、矿山道路等,其中采矿区占地面积137620m2,排土场45000m2,位于矿区南部,办公及生活区,占地2000m2,位于矿区东部,柴油暂放点10m2,位于矿区东北部,以及本次新建矿山道路总长约3044m,已建布局中矿部生活区、排土场、柴油暂放点及部分矿区道路为可利用设施,基本满足矿山后续开展生产工作,后续继续延用,矿山道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拓宽改造。
大气环境:施工期采取湿式作业,定期洒水降尘,减少运输量和运输次数,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整洁、运输车辆遮盖及适当洒水降尘等;运营期采用湿式作业,排土场使用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应该采取封闭运输;采场、矿山排土场、运输道路洒水设施喷雾洒水降尘、以及篷布覆盖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水环境:淋溶水汇集入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中的表二的C级标准后,用作矿区绿化。
噪声:加强高噪声设备管理,采取减震隔音,夜间禁止工作,车辆限速、禁鸣、分散进出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求。
固体废物:废石运至排土场,用于周边低洼处回填;淋溶水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运至采矿区,作为阶段性场地平整、复垦填料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就近垃圾填埋场。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